“单位让我回家休息2个月再来上班,是否就意味着我11年的工龄全部‘归零’?2个月之后,如果不肯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读者方文(化名)2007年12月31日晚来电向本报反映。
方文称,她1997年6月起到武昌一家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12月29日下班时,她接到幼儿园的通知,园方称让她先回家休息2个月,再回来上班,并让她今年1月将社保转移到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幼儿园要开会商议之后再处理。”昨日,该园园长对记者称,怎么处理与方文的劳动关系,园方将进一步协商之后再决定。“判断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龄不以上不上班为唯一依据。”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律师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将对此作出更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此举并不一定能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方文解除劳动关系,则必须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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