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江西省日前出台一系列便民仲裁措施,内容涉及调解、立案和审理等多个环节。其中有四类仲裁将实行“一裁终局”。
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新规,仲裁机构应主动告知劳动者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权利;对于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将实行“一裁终局”。
此外,在进入审理阶段后,如果当事人因工作原因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参加仲裁,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实行“预约开庭”,调整原定开庭时间或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安排仲裁庭审。
近年来,江西先后推出多项便民仲裁措施,包括为特别困难群体启动“随到随立案”绿色通道等。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处长万庆华表示,未来江西还会从实际情况出发,陆续出台更多利民新策。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