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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可望明年上半年实施
  2007-11-13 10:58:39   南方日报网络版  点击数:

  广东省年底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将高于通胀水平,低收入者不必过分担心物价上涨。初步方案已作出,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报省政府批准后,最快可望年底颁布,明年上半年实施。

  近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对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已提出明确要求。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的地区,以及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比例明显偏低的地区,今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介绍,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广东这次酝酿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体现三个原则:一是体现让低收入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广东经济每年增长超过10%,最低工资也应“水涨船高”;二是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目前广东各地这一比例有所不同,但总体看该比例仍然偏低;三是要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这次调整,其增幅肯定要高于物价上涨幅度。

  近段时间,很多人都在关注这次调整的幅度。就此,知名工资问题专家、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韩兆洲教授建议,能调整至职工平均工资的32%-35%左右较为合适。

  韩兆洲分析说,在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但国内目前没有一个地方能达到40%的下限。一般认为,这与我国职工平均工资在统计上主要涉及大企业、城镇职工等,而未将私营企业、小型企业等纳入有关。近年来,广东最低工资的调整力度相当大,增幅在全国都是比较高的,但也同样存在着比例偏低的问题。数据显示,广州市2006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27元/月,而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80元/月,只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5.77%。因此,广东最低工资也要体现“小步快跑”的原则,通过不断调整逐步提高其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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