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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勤工助学报酬最少每小时八元
  2007-8-8 15:40:29   广州日报  点击数:

   日前,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规定: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每小时8元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不少争议,因为广州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才7.5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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