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在经过四次审议后,也经表决通过,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后,就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等行为,将受到双倍薪资的处罚。
《劳动合同法》将严惩政府部门失职渎职行为
今天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还加大了对政府相关部门失职渎职行为的惩治力度。
今天通过的《劳动合同法》,针对一些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明确将对此予以严惩: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说:“政府部门你说不知道,那就是失职;知道了而不采取措施,就是渎职;如果不但不采取措施,还主动参与,那就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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