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以上露天作业,每人每天可补8元,然而——
九成劳动者不知有高温津贴
骄阳似火!江城昨日的最高温已达到36.4℃,这是7月1日以来,该市第5次气温超过35℃。这意味着,自7月1日我省首个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开始实施以来,数十万计的露天劳动者,每人应向单位领取5天共40元的高温津贴。
这一规定出台于去年9月。当时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该津贴标准自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这对众多在烈日下挥汗工作的劳动者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他们的高温津贴会有着落吗?记者昨日兵分三路,对烈日下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露天工作人员作了一番调查。
知道“高温津贴”者不足一成
昨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半,三路记者分别走访了武昌与汉口的12处工作现场,共采访了41名露天劳动者,让人惊讶的是只有3人听说过高温津贴。
上午9:40 ,汉口麻阳街一建筑工地
“高温还有津贴?不知道啊!”来自河南的马师傅有些惊讶,因为他从未听说过这个东西。他说跟着包工头从上海到武汉,除了每个月1500元的工钱,从来没有额外再发过钱。“都是给包工头打工,即使建筑公司发给包工头,包工头也不会发给我们的。”
马师傅的惊讶并不是个别。记者在该工地询问了9名民工师傅,无一人听说过高温补贴。他们告诉记者,遇到炎热天气,老板通常会买些冰棒、汽水什么的降温。曾有部分民工去年发过数十元降温费,但是今年“钱还没有影子”。
记者看到,几名民工师傅挤在工地内一间小卖部里买冷饮。小卖部墙外摆着3大桶茶叶水,一些连5毛钱冰棒都舍不得吃的工人,渴了就用瓶子灌茶水解渴消暑。
在该工地项目部办公室内,一名工作人员听到高温津贴也显得很陌生:“我们是外地企业,不知道湖北的新规定。”
上午10:15,武昌团结村附近马路边
戴着草帽的清洁工李师傅在街头打扫,听到记者提起高温津贴,她只淡淡地说:“目前还没听说过这个新东西。”
李师傅说,往年环卫所会发放降温费,只要是露天作业的环卫工人都有,去年自己就拿到了100多元。上周单位发了一些绿豆、白糖,但还没有人提起过高温津贴。“如果按照新规定,我们的降温费就会涨一点吧?”李师傅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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