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我们对此表示谅解。感谢劳动保障部门的成功调解,化解了我们双方矛盾,实现了双赢。”在信访室,这两名员工仅花几分钟,便与用人单位代表签订了调解书。对于调解结果,两人均表示满意,“没想到调解得这么快、这么好,深圳对于劳资纠纷的处理越来越上轨道,保障了我们劳动者的权益!”
昨天另外一宗劳动争议涉及加班费的定义和追溯问题。小何从2003年7月份入职到晶×公司,他反映公司长期安排员工加班,每天工作时间10个小时,周六也照常上班,但是在工资表里,从未有加班费的项目。另外,公司也未依法给他办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此,小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76964元,并补交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但是,晶×公司的代表陈先生认为,公司以前不规范,在员工的工资表上只有基本工资和超额工资两部分,虽然没有列明加班工资,实际上超额工资就是加班工资,所以不接受小何提出的要求。最后,在管林根等人的协调下,小何和陈先生表示愿意再考虑一下,下一次再接受调解。
接访结束后,管林根表示,希望企业和员工从这些个案中吸取教训,进一步认真学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随着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劳动保障部门立足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首先是积极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再依法进行劳动仲裁。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今年1月到5月底,深圳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中,有1147宗是成功调解的,加班工资、解决劳动合同争议补偿金以及工伤社保问题是争议热点。
此外,各区劳动部门昨天也分别开展了依法维权“直通车”活动。福田区劳动局共接待了2批4名来访员工,为来访员工追回工资11500元,用人单位现场向员工发放了工资。罗湖区劳动局处理了两宗欠薪信访案件,经调解两家用人单位分别同意在当天下午和第二天结清所欠两位员工的工资共计10400元。南山区劳动局接待来访群众52人次和来电30余个,现场处理劳资纠纷5起,对于一起28人的集体上访劳资案件,劳动监察部门已向相关用人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宝安区劳动局接访了工伤劳动争议案的当事人家属同用人单位代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就补偿数额还在进一步磋商,争议双方对该结果表示满意。龙岗区、盐田区等劳动部门也接待了多批来访群众。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