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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高省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2007-9-5 21:19:41   中金在线  点击数:

  继广州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后,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也正式公布。记者获悉,广东省社保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和中山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从7月起将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82元、112元、76元、73元和72元。驻其他地区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月增基本养老金58元,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则是116元。

  据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另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2007年7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据了解,上述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2007年7月起计发,其中2007年7月、8月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会在8月补发。9月份起则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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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历了一年试点后,广东省近百万被征地农民将全部被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围当中。这是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的。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透露,仅据初步统计,广东省现有被征地农民数就达到了292万,其中约100万已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剔除34周岁以下人员,还有近100万被征地农民尚未纳入保障范围。

  意见明确,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将采取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即政府补助、集体补贴、个人缴费全部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全额积累。也可以先实行统账结合,待条件具备时逐步向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过渡。对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补助保障范围,个人不用缴费,直接按月发放老年津贴。同时建立了政府补助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机制。政府采取定比或定额的方式对农民参保缴费进行补助,同时承担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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