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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室外作业停工4小时
  2007-7-27   武汉晚报  点击数:

37℃!室外作业停工4小时
高温作业发放津贴 相关标准即将出台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6日发出通知,要求最高气温达37℃以上时,所有行业在午间高温期间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高温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对此,我省即将出台相关标准。

  武汉市安监局官员称,6月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出台新规,凡当日气温达37℃以上,在11:00到15:00不得安排工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武汉市安监局要求,用人单位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按国家有关规定,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当天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湖北省劳动厅官员26日透露,目前,全国仅北京等城市制订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我省标准和具体操作方式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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