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武汉市安委会突查露天作业场所,农民工集中行业高温室外作业问题突出
上月底,武汉市安委会发出通知,要求气温达到37℃以上,各单位在11时到15时不得安排工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8月2日,该市安委会对市内一些正在施工的场地和露天作业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农民工集中的行业高温作业问题突出,多数企业不知道应该发放高温补贴。安委会负责人提醒说,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更改、缩短劳动时间。
“高温补贴,想都不敢想”
7月31日,气象部门的数据是最高气温36.9℃。在炎炎烈日下,地面温度已接近50℃。
在龙信建设集团承建的晋合世家工程工地上,负责后勤生活保障的朱经理说,工地每天中午11点到下午3点都按要求停工。但是,下午2点40左右的时候,工地通道内已经有农民工开始运送材料了。
在送气、搬家、家具搬运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里,劳动者高温作业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在某家具城门前,一名农民工说,搬家具一般都要避开中午最热的时候,但有时候客户要求,也得咬牙去做。他说:“现在工作难找。至于高温津贴、清凉饮料,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一些环卫工人也反映,由于自己是临时工,很难领到高温津贴。
“出现这一情况是因缺少法律依据”
武汉市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卫生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按照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中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该负责人说。
但在昨日的检查中,记者询问了多家企业,大部分回答不知道要给高温下的劳动者发高温津贴。
“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法律依据。”武汉市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我国唯一的一部《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还是1960年7月1日制定的。该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气温达到多高才可以停工,哪些工种应该停工或采取什么措施等。而且没有明确必须采取强制防暑降温措施;更没有规定违反规定的具体处罚措施。
该负责人说:“这个条例已经成为摆设。在户外作业的工人为了生存只有忍受毒辣的太阳晒烤,透支着生命和健康进行工作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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