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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技师与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2007-10-26 10:40:19   中国劳动保障报  点击数:

  湖北省将引导企业的薪酬激励制度进一步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将向专业技术人才看齐,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有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待遇。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傅永光介绍说,长期以来,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相比,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不小差距,影响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湖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待遇。

  傅永光说,劳动保障部门还将鼓励企业实行高技能人才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对高技能人才在聘用、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城镇户口、子女入学等方面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下一步,湖北还将建立高技能人才数据库,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引导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

  当前,湖北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湖北产业升级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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